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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全区“国庆节、党的二十大”期间安全生产稳定,进一步强化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,根据区委、区精神,结合全省安全生产“防风险、保平安、迎二十大”工作部署,决定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4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,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,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;
5、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,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,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;
7、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,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;
9、防雷防静电是否按规定检测,油罐和加油机静电跨接以及卸油静电接地是否合格,停用储罐是否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;
4、是否建立流向登记、醇基燃料供应商、运输单位基本情况以及购销合同等方面情况;
(一)周密组织,加强领导。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抓好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,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,成立检查专班,落实责任,强化措施,认真开展检查,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(二)加强整改,消除隐患。各企业要加强自查自改,对查出的安全隐患,加大安全投入,做到隐患整改措施、责任、资金、时限和预案“五落实”,改善安全条件,提高安全管理水平。
(三)加强应急值守。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,各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,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,随时处于应急状态,确保政令畅通。
(四)严格执法,落实责任。要充分运用执法促整改的强力手段,对检查发现的隐患,要立即下达行政执法文书,责令企业限期整改。加大相关部门配合力度,建立联合执法机制,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,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。